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第1次按基本保额的20%,第2次按基本保额的30%,第3次按基本保额的50%。
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白血病特别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白血病特别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您已投保本合同可选部分,且满足本合同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继续承担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保险责任,并且若同时满足本合同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给付条件,还将继续承担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白血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白血病,且此前未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白血病特别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您已投保本合同可选部分,且满足本合同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和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白血病特别保险金后,将继续承担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和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保险责任。白血病特别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全残,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给付;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额给付,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给付;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按基本部分的基本保额给付,本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或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豁免被保险人轻症疾病或少儿特定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本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本合同所列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为限。
可选部分
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月给付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每次连续给付3个月。
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若申请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或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或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陪护保险金。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月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连续给付6个月。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累计给付以6个月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6个月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月给付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连续给付6个月。
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累计给付以6个月为限。
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于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白血病,且此前未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外,还将按月给付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每月给付可选部分的基本保险金额,连续给付6个月。
白血病特别陪护保险金累计给付以6个月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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